我的前夫在我們第一個孩子時快30歲,而我們第二個孩子時快33歲,自2008年以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他了。自從我們分手以來,他在第一年就讓孩子們站起來56次(我保留了記錄),然後在接下來的兩年中每年只見一次他們。自從我最大的5歲以來,我們再也沒有收到他的消息(他現在12歲)。
我已盡一切努力保護他們。我不是在談論他,因為他們只有一半,但我只能說他們的父親很自私……父親掛了他的電話,然後繼續給兒子發了一條短信,說永遠不要再與我聯繫。兒子說不要試圖把媽媽拉進去,他的祖父生氣了,所以我的兒子掛了電話。現在說,我知道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以後再也不會聯繫他們了。
我讓兒子聯繫他們做了正確的事情嗎?還是我不夠保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