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我決定不對孩子進行身體訓練。而且我正在這樣做,向我的孩子展示了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
一個缺點是,我的男孩仍然不能以有意義的方式說話
第二個是,他是“活著的”孩子,因此他有時行為不當目的。
最後一次發生是當他猛擊他的(女)朋友帶著他的汽車玩具撞向頭部時。完全是故意的。 (不是遊戲,不是事故)
很明顯“越界”,就我們在紀律上發展“超時”的意義而言,那個孩子被放了與他們年齡一樣長的時間(= 2分鐘)
但是他在超時時哭泣,這讓我對此感到非常難過。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選擇紀律。還有更好的主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