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的新答案,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我收集了一些文獻,並記下了一些註釋,以添加到此處。我希望這能解決這個問題。
了解自己的性傾向的平均年齡為10歲,接受身份的年齡為14歲,與朋友談論的平均年齡為16歲,與父母交談的年齡為17歲。根據D'Augelli的文化結構,可以追溯到1998年的Hersberg & Pilkington(D'Augelli,Hersberg & Pilkington,1998年)。
基於異性規範性別歧視對同性戀者的污名化的風險行為人(包括女同性戀者)可能導致自殺,暴力,殺人,吸毒,酗酒,霸凌,抑鬱。面對音樂並尋求正面的自我形象需要韌性,而面對暴力行為則要困難得多(戴維斯,薩爾茨堡與洛克,2009年;莫羅,2006年;拉塞爾·弗萊,2011年,赫納·維克斯特羅姆,2007年) ; Pharr,2000)自殺未遂是美國非酷愛年輕居民的12%,而美國酷愛年輕居民的自殺率卻高達28%(Morrow,2006; Marshal o.fl,2011)
積極和支持社會工作已在減少風險行為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結果,這種行為不是基於性別,而是作為重要人物的身份。 (Appelby og Anastas,1998; Coleman og Remafedi,1989)可以擺脫恐懼的性別歧視和異性規範態度,表現出接受的支持和愛(Herek,2004; Pharr,2000;Røthing,2008)。嘗試在性別角色奇異,沒有規範期望和積極情緒發展的拯救環境中發展,可以隨著時間的流逝形成良好的自我形象。 (羅薩里奧(Rosario),施里姆肖(Schrimshaw)和亨特(Hunter),2008年;薩文-威廉斯(Savin-Williams),2001年;西格魯恩·斯維恩比約恩斯多特蒂(SigrúnSveinbjörnsdóttiro.fl.,2010年;范登伯格(Ven Den Bergh og Crisp),2004年;狄龍(Dillon o.fl),2004年;克里斯普(Crisp)2006年)。在開始酷兒時對情感成熟感到有趣的可見榜樣(Wichstrømog Hegna,2003)
討論
我的規則是不要對性別,性別或性生活新興現實感到羞恥。如果我周圍的社會受到污名化,那麼我想保護我的家人免受其害。
原因:在許多情況下,父母會抱有任何污名並提出任何建議都會在孩子內部化,使孩子討厭自己,這會導致許多問題,例如冒險行為或其他自我危害。研究表明,六,七歲時就已經形成了性別/性認同,基於內在污名化的自我傷害可能始於青春期左右(Dietmar Ebke,2006,私人發表)
我喜歡批評一個奇怪的年輕人在輔導中可能得到的任何待遇。如果諮詢不是基於在保存環境中支持實驗並通過尋找適合該實驗的年齡的渠道來減少風險行為,以建立良好,自信和強大的自我認同感,從而減少風險行為並挑戰污名和性別歧視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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