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和我的妻子在精神上感到筋疲力盡。我們的女兒17歲。我們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16歲的女孩,她想在聖誕節假期飛往加利福尼亞去見她。現在我的女兒說她不是同性戀,只是雙性戀或孩子們現在所說的那樣。一個人的性別無關緊要,這關乎這個人,這很好,我們對此沒有任何問題。
對此我們有一個很大的爭論,我們直截了當地告訴她,她不會飛往加利福尼亞去見某人。顯然,加州的女孩有“嚴格的”父母,所以我的女兒認為她可以留在旅館裡,只是希望這個女孩能走開來看她。
作為一些背景信息,我女兒今年17歲,非常不成熟。是的,我的妻子和我寵壞了她,她是獨子,因此,她不是很獨立。我們帶她去上學,帶她往返工作,她從未有過認真的男友或女友。
所以我們認為我們已經分散了局勢。我們有她的護照和出生證明,所以她不能飛出該國,但是現在昨晚她告訴我們說,無論如何,她將在4月份去加利福尼亞。
我們不希望她去。我們認為它不安全,我的妻子在流淚,它對我們的影響如此之大,以至於浪費了我們的時間。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們甚至不知道這個女孩是否是她說的那個人。我做了一些檢查,電話記錄查找,姓名搜索,地址搜索。
我的研究顯示,電話號碼中有4個別名和5個密封的法庭文件很重要。我們已經想到了一些解決方案,包括提供報酬讓女孩來我們家。這樣可以使她的父母加快步伐。
我們如何停止這種行為?..我們如何度過一天?...我們如何說服我們極其頑固而堅強的堅強女兒這是一個壞主意?